星期一, 12月 07, 2009

聖誕禮物

如果聖誕節是慶祝神兒子的生日,我們為什麼不送祂禮物呢?這也許是世上惟一一個生日宴會,賓客彼此送禮物,而不送給壽星。我們為什麼這麼做?

答案很明顯,我們壽星最喜歡的禮物無法在購物中心買到,它們不能包在金光閃閃的包裝紙裡,不能用信用咭付錢。如果你想送主耶穌最喜歡的禮物,會花比錢多得多的東西,所以我們退而求其次,找些替代品。在這過程中,我們就侮辱了救主。

神告訴了我們,祂和祂兒子最看重的是甚麼,主耶穌也完全贊同那個禮物單...

路加福音4:18-19
「主的靈在我身上,因為他用膏膏我,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;差遣我報告:被擄的得釋放,瞎眼的得看見,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,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。」


節錄自《宣教日引》2009年12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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