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, 5月 21, 2008

immoral man vs immoral system

星期天,跟一眾好友的聚會中,跟友人談論到 immoral man vs immoral system。
友人說,他比較相信人作出 immoral 的選擇時,非因他是 immoral man,只是他在一 immoral system 下作出計算後的結果。
在我來看,這類近於看「人的罪性」vs「人被罪所轄制/捆綁」的分別吧。是觀點與角度的分別。

今天我發現,當我多以「人被罪所轄制/捆綁」去詮釋時,對別人的不是多了點憐憫和忍耐。
再推進出去,應該對人和世界也會多一點盼望。
應該也是件好事吧?

Preception is highly subjective.

神看我們時,又是怎樣呢?

1 則留言:

Patrick Kwok 說...

基督徒總不會太過悲觀,因三一神常在作工,不單主動參與世界,亦不住為我們代求,及在那「日子」給我們新天新地的盼望。

基督徒也不會太過樂觀,因為人的罪性,不單主動各自組織起一個極黑暗的系統來反抗神,亦不住地自求多福,對於那執政掌權者更推崇備至!

但罪如果是向神交代的話,我認為無需要分別,是人的罪性或是結構性的罪性分別不大。一.上帝只想我們回轉,無論怎樣也不會追咎,二.一切罪的轄制,因在十字架上的耶穌,其實已經不再存在,所以在神的角度,人的罪性跟人被罪所轄制,沒有什麼大分別。

但在人的角度,確實能夠讓我們有多點憐憫及忍耐,明白多一點執政掌權,人背後的prinicipality and power才是我們應該憎恨、憤怒及敵對的對象!

但我感覺有時,如果擁有「人的罪性」和「人被罪所轄制/捆綁」的人已經將兩者整合,更不想將主權交給上帝,若我們仍強將兩者分開來看,以為對方還有神的樣式,還有美善的一面,更以為自己如上帝般有unconditional love & grace.最終自己還是會被傷害的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,相比起神與人之間的關係,似乎複雜一點。但若然我們看到神在其他人的生命中彰顯,那就好辦得多了,因為住在她/他裡面的那一位,是最可信任的。但如何分別真偽呢?求主憐憫!

好似講多了,抱歉!

近來好嗎?又想起你了,有空update一下近況吧!